娄底市娄星区国夷易近法院官网新闻,醉驾撞人7月7日,拖行娄底市娄星区国夷易近法院依法对于原告人肖某某交通闹事案一审果真宣判,马女判处原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司机审宣
经审理查明 ,获刑2022年9月2日,超年原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期徒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组成谢某受伤的刑年道路交通事变 ,事变爆发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 ,个月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醉驾撞人轿车左前角,导叩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拖行随后 ,马女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 。司机审宣经判断 ,获刑肖某某的超年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以为,原告人肖某某的行动已经组成交通闹事罪。凭证肖某某立功的事实、立功的性子 、情节微危害服从,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公诉人、原告人及其辩解人到庭退出宣判。部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远支属及各界公共等50余人退出旁听。